南京房产律师讲授二手房买卖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南京房产律师讲授主要涉及与房地产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他以真实案例为背景,结合自己十多年的房地产纠纷律师经验,从专业的角度给观众提供了一些法律意见。本节目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房地产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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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讲授主要涉及与房地产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他以真实案例为背景,结合自己十多年的房地产纠纷律师经验,从专业的角度给观众提供了一些法律意见。本节目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房地产相关案例:
基本情况:
最近,在温州,几个社区的房东集体卖房被骗。他们把房东骗进了当地的大型房屋中介商店。中介就是向社会借钱付首付。只要能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就可以通过社会贷款获得流动资金,支付30%的首付款,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或安排代理人,再将购买的房屋拿到个人、银行或民间融资中心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到位后,还有一定的首付。这样,通过“循环购房”,你就可以高价囤积手中的房子,不仅囤积了房子,还赚取了卖家的代理费。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
这种欺诈主要是由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时间差。出卖人被冒充骗子的买受人骗时,只需支付首付即可过户,然后买受人可以二次买卖或抵押。当房屋再次转让时,房屋所有权人已经是新买受人,原出卖人将很难向原买受人主张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此,赵春华律师建议,最好在过户的同时让买家支付购房款,防止出现上述情况。与此同时,南京房产律师提到,买房时,买房人发现自己买的房子还有之前没有动过的账户,以致房子受损。好在国家出台了“公户”政策,可以把原来的户口迁到公户,避免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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