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赵春华律师网站
- 移动应用
- 微信关注
- 联系我们
- 联系客服
- $
哪些因素影响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法律效力?
来源:苏州房地产律师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据此,影响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法律效力的因素主要有合作主体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以及项目用地的法律性质,且规定了一定的效力补正期间。
上一条:
准备打房产官司应该提前准备什么
下一条:
什么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2022年07月05日
- 股权转让模式开发房地产及其相关法律风险2021年12月29日
- 关于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法律风险苏州律师为您讲解2022年07月01日
- 房产开发纠纷维权请找苏州房地产律师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