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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产律师发布罗某诉汤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www.zchlaw1.com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5日
苏州房产律师分享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第二批)之十:罗某诉汤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12日,原告罗某与被告汤某、刘某签订房地产买卖经纪合同,合同约定汤某、刘某将其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合川区的一处房屋以市场价423000元出卖给原告,罗某向被告重庆某房屋信息咨询公司支付经纪服务佣金4230元,合同还约定了其他相关事项。案涉房屋于2019年3月18日办理了过户登记。2020年4月14日,罗某得知案涉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而此前汤某、刘某未告知原告及被告重庆某房屋信息咨询公司该事实。罗某认为汤某、刘某隐瞒房屋重要信息,应属欺诈,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及经纪服务佣金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对传统风俗的尊重,出卖方负有将非正常死亡事件向购房人如实披露、告知的义务。本案中,被告汤某、刘某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未向原告告知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使原告违背其真实意愿以市场价购买该房屋,原告因此而主张撤销房地产买卖经纪合同的,应予支持。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据此,法院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地产买卖经纪合同》,被告重庆某房屋信息咨询公司退还原告中介服务费,被告汤某、刘某退还原告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宣判后,被告汤某、刘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善良无害风俗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根据一般公众心理,如果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往往直接影响房屋的交易价格和买受人的缔约意思,此类信息属于当事人应当披露的信息。法院判决支持购房人撤销案涉购房合同的请求,保护善良无害风俗中人民群众的朴素感情,并以公正裁判细化房屋交易中的信息披露规则,对丰富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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